学校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根据校党委关于同意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恢复为校级表彰项目的指示意见,进一步调动我校各单位及离退休工作者的积极性,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各二级单位。
(二)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从事离退休工作3年及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20名。申报先进工作者的,应为单位在职职工。
三、评选条件
(一)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重视,有单位领导分管离退休工作,并将离退休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离退休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离退休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措施,工作效果得到老同志的好评。
3. 加强离退休老同志思想教育工作,重视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在离退休党员学习教育中,有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事迹。
4.注重与离退休老同志的信息沟通工作,定期向老同志通报学校和本单位工作,经常了解老同志的思想动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意见有回复,建议有落实。
5.建立了孤寡、空巢老人联系人制度,并将工作落到实处,有帮助老同志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典型事例。
6.积极支持老协(老教协)分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在发挥老教授、老专家、老干部“老有所为”、 关心下一代作用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
7.重视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宣传本单位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及老同志在相互帮助、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的先进事迹。
(二)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离退休工作政策,努力钻研工作业务,联系工作实际,为开创本单位离退休工作新局面做出突出贡献(有典型事例)。
2.热爱离退休工作,任劳任怨,脚踏实地,积极主动地为老同志服务且成效显著,受到老同志一致好评。
3.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四、评选表彰程序
(一)各单位提交申报先进集体、推荐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
(二)老干部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
(三)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四)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发文;
(五)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一)评选表彰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工作在学校领导下进行,老干部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材料申报要求和申报截止时间
(一)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2017-2018年工作为主。
2.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由其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二)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需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1.书面材料分别送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主校区)、医科办公室(同济校区)。
2.电子文档发至离退休工作处邮箱ltxc@mail.hust.edu.cn。
(三)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老干部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11月20日